鼓励企业通过增资扩股、股权转让、企业联盟、产业基金并购、上市并购等多种途径开展兼并重组。发展壮大一批国内领先、综合竞争力强、带动行业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,培育形成一批以骨干企业为龙头、产业产品为链条、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产业集群。对非关联企业兼并重组项目,最高给予标的额5%资助,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;对关联企业项目,最高给予新增净资产1%资助,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;对重点企业的兼并重组采取一对一帮扶,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产业组织联盟。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、债务重组收益、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,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。兼并重组后新设立的企业经税务部门确认,可按有关规定继续享受原有企业的税收优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