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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企50条--培育扶持高新技术企业
来源: | 作者:prob32b90 | 发布时间: 2016-09-12 | 88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,按不同条件分别给予创新补助。对2016年起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助20万元。对2016年起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每件3000元资助,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在本地推广应用。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资金扶持、紧缺适用人才评定、科技信贷,风险补偿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、上市融资、科技保险、人才调动入户等方面可获得加分或优先通道支持,申请积分入户入学等获入住公租房待遇,并可获得相应加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