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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企50条--推广PPP模式
来源: | 作者:prob32b90 | 发布时间: 2016-09-12 | 82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积极遴选建立本级PPP项目储备库,将具有示范性的PPP项目申报纳入省级以上PPP项目储备库。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,可按划拨方式供地,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。建成的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,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,待合同经营期满后,连同公共设施一并移交政府;实现抵押权后改变项目性质应该以有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。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,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租金收入参照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。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应当以市、镇区两级政府作为出资人,制定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案,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