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纳入中山市44个工业园区改造或锌铁棚改造的项目,且被认定为商品厂房试点并列为市重点项目的工业用地,若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,该地块基准容积率可认定为2.5。开展闲置厂房试点工作,鼓励有条件的镇区整合连片闲置厂房资源,统一规划、统一招商、统一管理,通过财政扶持、项目对接等方式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、健康医药、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优质项目进驻。对引入属我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鼓励类产业的,给予该项目6元/平方米/月租金补贴;属我市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允许类产业的,给予该项目4元/平方米/月租金补贴。单个项目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,一定三年。属租用锌铁棚项目迁入闲置厂房的,在上述基础上增加租金补贴2元/平方米/月。有序推进锌铁棚改造,依托核心镇区,发展2.5次产业。对一次性建设多层厂房5万平方米以上(含5万平方米)的,对第二层及以上部分按50元/平方米给予奖励,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。